1.依据《吉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拟申请学位者由学生本人填写《吉林医药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4)。由校外教学点负责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向所属教学点申请(含业余学生),由校本部管理的本科毕业生向学校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申请。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吉政办发〔2006〕31号),成人本科(含自考本科生)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学费每生200元,校外教学点收缴后,统一汇至学校财务账户。各校外教学点要加强所属人员管理约束,严禁超标准收费和搭车收费,发现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学校将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合作。
各校外教学点按要求收集所属学生学士学位申请材料,整理汇总本教学点申请学士学位名单(见附件5《吉林医药学院2024年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汇总表》),并将学位申请相关材料于5月15日前报学校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具体要求见附件6《2024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办理及学位申请材料上报要求》。2024年,2020级、2021级和2022级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学士学位。申请学位时,已通过吉林医药学院组织的或吉林省高校联盟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的学生由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提供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明;达到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外语水平标准和要求的须提供相应的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和成绩查证方式。
2.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全科医学与继续教育学院对各教学点的学位申请材料、校本部的本科毕业生学位授予资格、材料进行审核,将资格审查结果及申请授予学位名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
3.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复核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出授予或不授予建议。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审议授予学位名单和相关情况,作出2024年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决定。
八、要求
1.毕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各项工作环环相扣。各校外教学点要按照有关要求,在毕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认真负责,通力合作,保证毕业工作高效运转,切实按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2.各校外教学点要确保有关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到位,保证信息畅通,提前了解掌握学生情况,保证毕业生按时完成毕业信息填报和提交各项申请材料,并按时参加课程重修考试和本科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